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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岐山县财政局把实施县级财政报帐制作为管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首要途径,在完善和深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上狠下功夫,探索出一条适合县区报帐管理的新路子,有效地提高了开发资金管理水平。
1、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前期报帐准备工作
一是健全和完善农发资金报帐实施细则,为加强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证。重新制定和完善了《岐山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报帐实施细则》,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制管理的主要方式、操作程序、操作形式、监督管理都做出了相应规定,使报账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即对较大的工程项目积极推行监理制;大宗材料实行政府采购制;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实行公示制;工程资金预、决算制等,使农发资金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为农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落实资金。一是县财政按照上级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县级配套资金;二是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或村、组要在项目实施前将自筹现金足额到位,确保自筹资金的落实。
三是积极参与项目前期考察论证,严格审核项目概预算,为农发资金的合理使用打好基础。在每年的项目申报过程中,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及单位工程材料消耗定额,仔细测算投资额,确保工程概预算合理、实在,杜绝了项目大编小作套取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合同管理,明确建设开发任务。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资金通知,财政部门与农发部门联合向各实施单位下达开发任务,并签定实施合同,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责任、工期,确保建设任务完成。
2、严格执行细则,规范报账管理
一是强化“三专”管理,规范资金用途。对资金严格实行“三专”管理,即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执行新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印章登记表制度,多人审核,控制资金流向,有效监督资金使用,确保开发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拨款程序,实行资金拨付“直通车”。对所有农发项目资金实行拨付“直通车”制度,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拨款这个关键环节,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预拨资金申请单,经农发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审批,按工程总造价的30%预拨项目启动资金。其次是续拨项目报账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报账,取得后续资金。再次是预留质量保证金。项目全部完工后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农发、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经过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办理报账手续,除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资金一次性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待验收合格再按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三是规范报帐程序,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一是报帐内容和票据要对号,项目实施合同和报帐内容一一对应,不得张冠李戴,防止资金串项和挪用;二是报帐的凭据要正规,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白条、收据等不予报销,对于培训、补助等软项目的报帐,除检查有关手续是否合理外,采取实地走访来鉴别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章(字)的真伪,三是报帐手续要完备,报帐凭据上必须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必须有实施单位经办人、负责人,主管部门财务负责人签字,以增加制约因素;四是有关资料要齐全,申请立项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工程决策、项目验收报告、资产移交资料、工程管护责任书、工程发票等,要形成一套完整的资料,做到有根有据。
四是验收结报,及时移交资产。对已经建成的项目,由开发项目区提出申请,县农发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照项目计划,逐项验收,不达标坚决返工,不通过验收不予结报。对项目资产办理移交手续,分别移交给有关单位,并签订资产管护责任书,明确产权归属,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应有的效益。
五是实行政府采购,降本增效。制定了《岐山县农业综合开发物资材料采购供应实施办法》,明确了对开发项目中使用的大宗材料物资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采购的物资单交由农发办统一管理,施工单位统一凭施工合同及项目概预算去农发办办理物资领用手续,物资由供货单位直接交付项目实施单位。实行政府采购真正节约了资金,保证了开发项目的工程质量。
3、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安排人员进驻项目区,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制定了《岐山县农发资金使用情况现场监督检查细则》,明确了财政部门专管员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内容、步骤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印制了岐山县农发资金使用情况现场督查记录单,要求专管员如实填写检查情况
二是推行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公示制。通过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公布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有关内容,接受项目区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报账的真实、完整、报账制不流于形式。
三是加强内业资料管理,科学归档。将项目单位上报的各类资料、本级形成的管理资料以及上级有关农发资金政策文件,进行科学规范的整理,形成完整的项目内业资料和财政资金拨付凭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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